2007年3月13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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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高院一则判决引人关注
园林部门为交通事故赔钱
周金友 张继东

  据新华社  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在审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时,最后作出的判决引起共鸣:和事故发生无直接关系的某园林管理处也要承担10%的赔偿责任,理由是十字路口绿化带存在安全隐患。
  连日来,杭州市民纷纷向有关部门举报,呼吁管管十字路口的隐患绿化带。
  据悉,因道路绿化林带影响安全视距,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。杭州市民指出了多处隐患绿化带,有的是高高的“灌木林”和花草树木,挡住了来往车辆司机和过往游客行人的视线;有的是门口的绿化丛长得和小车一样高,司机拐弯很难看清内侧慢车道上是否有行人或自行车出来。
  对于道路绿化带,法律有相关禁止性规定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28条规定:“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,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,不得遮挡路灯、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,不得妨碍安全视距,不得影响通行。”
  法律界人士认为,有关部门在道路交叉口处种植树木时,必须考虑把安全放在第一位,以保证路口行车安全视距。种植灌木,不可一种了之,从此不闻不问,任其长高长大,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遮挡交通标志(路灯、交通信号灯)、妨碍安全视距的树枝要及时修剪。千万不要让绿化带隐患成为事故大患。
           (周金友  张继东)